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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直机关工委主要工作职责:
1、负责县直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;
2、负责指导县直机关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;
3、负责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,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;
4、指导县直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换届选举;
5、具体指导县直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组织查处县直机关的违纪党员;
6、负责县直机关和其他所属民兵组织的民兵预备役工作、征兵工作;
7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烈军属的优抚工作;
8、做好党员统计年报、党费收缴和党刊征订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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